•   

          城市的路总是越修越宽阔,那是为车准备的。以车速为计算单位的生活和以脚步为单位的生活,自然是两种生活。

  •        

    回望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儿,不是因为它让我清晰地意识到从我指尖溜走的漫长时光;而是因为我找不到一条粗壮的主线足以抵抗对生命终会消失的恐惧。这条线太飘忽,是因为背景变化过于剧烈,剧烈到毫无延续性。

    只要我稍微回头一看,比如,小时候,从奶奶家的院子走出去两分钟就是农田,我们在农田里追蝴蝶的那一幕还没演完,农田瞬间就被移到了五环外,奶奶家没在这个城市留下任何踪迹。短短十多二十年,一切都面目全非。

    当有天我走到小时候被我叫做“乡坝头”现在称为CBD的地方时,我开始对城市充满了恐惧,我觉得它轻而易举地就吞噬掉我所有的记忆,把我变成一个无根的人,从此之后,无所谓家乡。

    我把自己叫做“城市游牧民族”。

    我们这代是这样,后代更是。一旦生活在城市里,“祖宅”“老屋”“家族”……这些词都将慢慢消失。人被城市划分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于前辈、于后代都没有了关系,孤独地来和去。

    或者,这可以解释我们为何如此贪恋朋友、恋人,纵深上我们已经失败,唯有在这一刻、这个时间的横截面上,出于本能地拓宽、再拓宽;稳固、再稳固。

        

  • 1         法华寺

     

    Baidu百科上的说明为:

       崇文区法华寺位于崇文区法华寺街,始建年代不详。清康熙及同治年间重修,是北京外城大寺之一。

    其建筑有山门,三层大殿和东、西配殿。山门为三开间歇山顶建筑,山门两次间为棂窗,正间券门上有匾额大兴法华寺。其后三进大殿均面阔三开间,并有前廊。东、西两侧配殿亦为三开间。除主要建筑外,东、西还有跨院,房屋数十间,民国年间多已辟为临时停灵的灵房。现钟、鼓楼已无存,仅存山门、三进大殿和部分配房。清代法华寺一带是驻扎八 旗军队的地方,称营房,顺治十八年(1661)改设正蓝旗教场。该寺为崇文区重点保护文物。

         

         我在某一天堵车时路过它。车被堵在一条破旧的小街上,每每这个时候,我都安慰自己:正好多多看看这个城市。我很感谢自己对它还不熟悉,可以把每一次的被迫停留都当成旅行途中的意外。

         “法华寺”的牌子在街对面,门紧闭着,完全没有香火的迹象。那时是黄昏,我以为它关门了,就想:改天一定要来看看。

        这一幕让我很熟悉。很多很多年前,成都旁边有个叫洛带的小镇。那个时候,这个名字还和“旅游”无关,没人会去那个地方玩儿。这里的居民以客家人为主,所以,小镇上有几个会馆,纪念着他们的跋山涉水而来的祖先。会馆早已荒废,破败的大门紧闭或者虚掩,里面杂草丛生。但它们真实地存在于小镇人们的生活之中。我记得有一个会馆挨着市场,每次赶集市场都人声鼎沸,鸡鸭牛羊猪鱼、柴米油盐酱醋;而破墙那边,会馆里的戏台从高处俯视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市场……法华寺的门,让我想起了从前。在它的两边也是实实在在的生活。

        当时,Van坐在我旁边,他说这是他小时候玩儿的街道,那时,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和伙伴们天天在这里乱窜。但是从何时,这些街道就沉默地从他生活里消失了呢?如果不是今天无意间路过。

        总是这样,在这些城市里,偶尔还存在几条老街,我不是指成都的宽窄巷子那种被供起来的老街,落满我们的童年和这些城市的历史;但是,悄无声息地就从我们的生活里失踪了。我们不知不觉就把生活的半径转移到了城市最光鲜的那些坐标上。其实是我们先主动远离了他们;而不是,像我们所声称的那样:老城是被政府拆光的。

          几周后,我和Van又来到了法华寺。门上多了一面五星红旗。牌子上写着“文物保护单位”,可除此之外,“文物”的迹象便一丝不挂了。从旁边的小门进去,是一户户的人家,挤在狭小的过道两边,看不出任何寺庙的形制。唯有门前的石阶依稀仿佛有点当年的影子。

       真的是万法皆空。

        

     

    九道弯胡同

        

    没有路牌,这个名字是Van告诉我的,他说,这是北京最窄的胡同。

    不记得拐了多少弯儿,然后,出现了非常戏剧性的一幕:Van忽然停住了,说,我记得这条胡同里住着一个我非常喜欢的姑娘,那一年,我上初中。

    当时,他背对着阳光,身后打出一道道奇怪的光影。我觉得这时该有音乐响起,然后画面变成黑白,还是小屁孩儿的Van天天站在巷子口等一个白裙飘飘的清纯美少女,就像山楂树里的那个……电影都是这么演的。

    虽然以及很显然我失败了。

    van确实顺着记忆找到了那个姑娘的家。

    姑娘当然没有出现,这不是演电影。

    保存记忆的容器还完好,已经够蒙太奇了。

       

        

     

  •       

    昨晚做梦,梦见有人要送我一个巨大的花园,我欢呼雀跃,可是进去转了一圈之后,才发现,这个花园里面没有床,于是,我很郁闷,怏怏地出来,接受也不好,不接受也不好,那人见我一脸不快,也就拂袖而去。

    醒了之后,暗自失笑,花园和床好像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啊!当然,这只是梦而已。

    可是,转念一想,我好像真的是很渴望把床安置在花园里的。

    长久以来,我对卧室的构想是这样的:首先,卧室是开放的,靠近阳台的一边,渐渐铺上小石头,然后,有潺潺的小溪从床下穿过,直到露台;床的一侧种满鲜花,阳光从落地玻璃照进来的时候,宛如温室;溪水穿过花台,流向露台的绿树,绿树的斑驳疏影正好落在我的床上……当然,还有无比重要的床,我要雪白而柔软的被子在绿树鲜花中,保持如天堂一般的明亮。

    有了这样一间卧室,其他的,就可以完全忽略不计。

    对我而言,这一切都应该是一个纯技术层面的问题,就是说,我认为这事情是完全可行的,仅仅在于怎么操作,于是,我决定去请教我的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是一个青年建筑师兼青年油画家兼青年哲学家,他听完我充满激情的构想之后,只说了两个字“做梦”。

    然后,他开始努力纠正我关于这个构想的、在思想根源的错误,宛如当年共产党努力挽救一名资产阶级。他说,首先,我的这种想法,是对建筑师(当包括他自己)的一种不尊重,建筑师之所以不把花园和卧室放在一起,就是因为这无论从生物学角度、还是从建筑学角度讲,都是不可行的。卧室需要的是干燥、温暖的环境,而鲜花和绿树都需要潮湿的环境;卧室需要私密性,而花园需要开放性……云云,总之,我的想法极其蔑视他们在这问题上早就有的考虑,当然是一种不尊重;其次,我的想法,是对中国教育体制的嘲讽。作为一名正规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如此的无知,如此的不懂科学、如此地无视于进化论(他说,动物都不睡在草丛里,都要找一个干燥的窝,更何况人?)……简直就是中国教育的失败啊!最后,他义正言辞地指出我错误的根源在于资产阶级享乐思想严重,巴比伦的空中花园,那是封建社会腐朽生活的反面教材,我怎么就拿来当了目标了呢,现在都社会主义啦……

    在他痛心疾首的叹息声中,我终于落荒而逃。

    可是,回来的路上,我依然在想,或许,这真的只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比如,我可以把绿树换成巨大的仙人掌,把床升起在半空中……沙漠绿洲式的花园,也算花园吧?一张床而已,这恐怕与我的阶级性无关吧?

     

     

  •     

    土灶上的铜壶开始响了,咕噜噜的,并不明了,像是谁在梦中的自言自语,混着昨夜未退尽的玄龙门阵,在朦胧的光线中,又一点点开始酝酿。

    这时,早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明瓦打在铜壶上,碎成浑圆的一团微光。再等一会儿,水就会开了。

    茶叶已经准备好,青花的茶碗、茶托、茶盖都习惯性在桌子上地排开,尽管,茶垢洗得并不干净,但那些隐约的污迹像某个重要故事开头的引子,在这样的场景里,显得不可或缺。

    晨曦微露、打水、烧水、泡茶、一趟水、二趟水、茶叶翻白、夕阳西下……镜头有条不紊地转换,在小镇黝黑的面孔背景下,变成一场场不断被重复的仪式,属于小镇生活的固定仪式。每天,必须等到仪式开始,属于小镇的生活才有足够的理由拉开序幕。

    小镇上的茶,是长在骨子里的,喝茶的节奏就是生活的节奏:缓慢而悠长,开头与结尾都不浓烈,惟有中间的几遍过门猛地绚丽一下,却依然留有足够的空白;没有哪一口出现忽然的惊喜吓得人不敢往前,因为,明天,这样的过程又会继续,时间永远充裕,不需要一场轰轰烈烈来消耗人生的热情。

         

    每个小镇的茶,都会有不同。

    比如五凤。这个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小镇,因为蜿蜒的五条街而得名,每条街上都点缀着一个道观,破败而安静的道观。道观里没有茶铺,有的是一床床在阳光下睡觉的大花被子,单纯地在空地上喧嚣;有的被拿来当作了作坊,弹棉花的大床占具了曾经的戏台,高一声低一声回荡着的声音,却又像是另一出戏,没有观众地日日上演;有的只剩下了断壁残垣,隔壁挤着几家安静的住户,斑驳的墙上只有年岁的痕迹……没有茶铺的不只是道观,整个小镇都没有这样一个场所,把喝茶这样一个事情来单独陈列,茶,游走在他们的手上。从东家到西家,晃荡,停下来,家长里短一阵,然后随着主人的脚步离开;从树下到河畔,搬几把椅子,茶的阵仗就拉开了,直到日落西山……小镇上的每一个地方都是茶铺,每一个人都是茶客,而且与生俱来。

    踏上这个小镇,到离开,刚好一杯茶的容积。

        

    以前,踏上小镇的时候,总喜欢幻想一壶酒,一壶可以被邂逅的酒,在某个雨夜,用这壶酒还有这个小镇的前世今生把自己灌醉,觉得这样的浓烈才对得起小镇层层积压下来的皱纹、才可以在神智恍惚的那一霎那以为自己穿越了时光,看见昔日小镇的车水马龙或者刀光剑影。

    可后来发现,再酣畅的宿醉都不足以烧透小镇们那温情脉脉的表情,反而跌入了自己幻想的虚构,酒醒之后,昨夜激烈的光影叠加退去,你依然走不进小镇的街道,它们还在那里,在你过于热情的想象之外,悠然。

    于是,后来,踏上青石板路的时候,踏上一梯梯残缺的石阶的时候,身体和思维就开始顺应了小镇的节奏,脚步就会不由地慢下来,视线开始有所期待:某棵繁茂的大树下、河边的某段光景里、老戏台前的一块空地里、街边某个宽敞的屋檐下……总会有一杯茶,在等待。

    那其实,或者,不算是等待,它们一直存在,而我,是在进入,进入属于茶的时间。

     

          

    而有些小镇,茶,是一个进入的信号,人们喜欢将故事和茶一起搬到某个固定的地方,集中上演,茶与茶相遇,那些故事便打开,比如淮口。淮口靠江,沿着江岸层层叠叠的几条街,远远望去,仿佛一幅壁画,每一笔弯曲都玄机重重;而玄机的入口处,便是茶铺。

    这里的茶铺,都是藏着的。

    它们不会在露天下排开,而把入口隐蔽在琐碎的街上,然而,当你进入,穿过光线昏暗的大堂时,你会发现,两边的视线找不到尽头,全被黑暗吞没,需要等到日上三竿,茶铺里宏大的场景才会全部显现;而这时,仅有的光线,从正对着门的几扇窗户溢进来,一点点出侵润着属于茶的时间。和光线一起踏入茶铺的是江心的浩渺——茶铺的一部分悬在半空中,望出去的视线便落在了江心,落在了滚滚江水和沿江探出的绿色,你恰恰站在那个点上,身后还是保持着暧昧的黑暗。

    每一天踏进茶铺的场景都如此层层变化,仿佛一场暗示,暗示出故事的开头。接下来,故事的主角们陆续登场,占满茶铺的每一个空间,那是他们固定的舞台,各自的戏剧上演,在同一个漫长的时间。

    说书的开始说书,故事从千年前的杭州开始,那个叫白娘子的女人;睡觉的继续睡觉,当这个动作从家里移至茶铺,承载的意味便多了几分供人揣测的留白;打牌的慢悠悠铺开牌局,没有硝烟的紧张,更像是一种固定要完成的仪式;混浊的眼睛可能已看不清江面的浪花,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把自己坐成一个符号,意味深长地凝望天空发呆;卖菜的也铺开小摊,在自己的茶桌前,开始一天的营生……

    一杯茶的时间,从黎明到黄昏,成为小镇延续了千年生活的一个横截面,在这个截面上,关于小镇所有故事的线索同时显现,所以,把这杯茶喝完。

      

    但,能喝完的,永远只是我们手中的某一杯茶,对小镇来说,它的那杯茶是喝不完的。

    晨曦微露、打水、烧水、泡茶、一趟水、二趟水、茶叶翻白、夕阳西下……人们来来走走,草木枯荣代谢,故事起起伏伏,这样的动作一次次重复,泡茶的手从白皙鲜嫩到爬满皱纹,最后发现,不过是从一杯茶的此岸走到了彼岸。

  • 这是Lanvin for H&M系列的女装(http://www.fashiondes.com/archives/9403/lanvinhmfall6),我超喜欢的,一定要去排队。

          

    就像所有自然界的生物一样,男人女人在求偶期时,都会有意无意地展现出光鲜的外表。虽然,性激素荷尔蒙确实能以一种隐秘的方式,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将你的求偶信号传递出去;但即使强大如Samantha Jones,秒杀范围也仅限于一个房间的面积。动物还可以用声音,但作为高等动物的人类,传递求爱信号的声音也仅限于两人听力所及范围内,不能指望像鸟儿那样,在大街上嚎叫一个春天,所以,视觉信息成为了人类唯一能使用的、辐射范围最广的渠道了。

    于是,未婚男女们自然每天出门前都会在镜子面前左顾右盼自己的羽毛,这个时期,可能是大多数人一生中在置装上费用比例(虽然不是绝对支出)最高的阶段;而一旦寻找到配偶,财务支出的重点便迅速转移,大家都觉得这样的变化是天经地义的。外表似乎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接下来是交配生孩子喂孩子……也和所有动物一样。

    但这里显然忽略了一点,在动物界,来年春天,这样的求偶fashion又会再上演一次,人类的求偶行为显然没有这么频繁,没这么拿种族延续为己任。

    人类要做的是维持这次求偶的结果。

    在结果未定的阶段,即使你一共只有20套足够耀眼的行头,20次约会下来,也可以搞定一个人,或者踢掉这个人了。很显然的一个事情是,越是不断更换约会对象,其实,你需要的装备越少。真正需要源源不断的装备给力的时期,恰恰是一段稳定而长久的关系开始之后,因为从此之后,你面对的都只是一个人了,别说20套、即使200套行头都会有重复的一天。但不幸的是,大多数人所做的,恰恰相反。

    他们以为这事儿可以一劳永逸,但这显然违背了动物的本性。一夫一妻,稳定长久的爱情(或者管它什么情)都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一直和动物本性在相制衡着的力量,两者一直你上我下着,你必须懂得去平衡,而不是太高估自己或者配偶的“文明程度”。

    不断给一段感情激发出新的活力,维持自己的新鲜感,行头虽然不是唯一的办法,但绝对是必须的手段。所以,我们才看见,Carrie Bradshaw衣柜永远在扩大而不是缩小;所以,即使她和老公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也是身着拖曳长裙(我不是赞赏这个脑残的桥段,现实中,没人会这么做)……别以为这一切都是为了拴住配偶的心而不择手段,更重要的在于,这是多么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啊。

    但我显然没有白痴到认为美妆华服可以解决一切。人生就是一场战争,装备固然永远不可忽略,可,找到可以和你并肩作战的那个人,才是关键。无数次,我问自己,以及被人问:为何我对ta的兴趣,这么快就消失了呢?

    即使你貌若天仙,天天看,也会审美疲劳的。度过了最初的热恋,谁的注意力都不会再全部集中于对方身上,这个时候,你们是不是对生活都有着同样的向往和规划,就是说,你们是不是可以把转移掉的注意力集中到同一个方向上,就变得至关重要了。这种关系,是儿时的玩伴、战场上的战友、惺惺相惜的知音,没人会舍得放弃这种关系,因为,对大多数凡人来说,坚强和能力都不足以应对一个世界,我们需要优秀的搭档。

     

      

     

  •  

           终于可以开始一天漫无目的的生活,就像很多年前那样,仅仅因为有阳光,仅仅因为我想出去玩。

    阳光永远都具有一种力量,轻而易举地就把我从阴暗的屋子里赶了出来。

    这是陈升唱过的地安门。

    某人告诉我在这里还可以找到老胡同的存在。

    时光终于在这些陈年建筑中安静了下来,让我暂时可以忘记这个城市反人类的一面,还给它应该有的尊严。

    我想租间房子,在树荫下,喝茶,看影子变长变短。然后。永远离开。

     

       

    有段时间我想不明白,为何陌生的北方总常常给我熟悉的错觉。后来我明白了:那是因为教科书和小说。长期以来,在这个政治意识形态优先的国家,占据官方话语权主导地位的北方在真正进入我的生活之前,已经早就给我描绘出了它的样子。

    著名的“郭鲁茅巴老曹”笔下,太多太多关于北方中国的画面,以至于,当有天,我真正生活在这里,并与这里的人交往时,我会有“这才是中国”的幻觉。我所生活的城市和南方的广袤区域,都没有一个在历史上被官方定义了的摹本,没去过的人,不会知道那里活生生的俗世烟火。

    我在济南寻找过冬天;在黄河边想起了张承志;当火车在夜色里开过蒙古草原的时候,从《狼图腾》一直追溯到草原小姐妹;白洋淀在河北;某个寒冷而明亮的早晨,我穿过华北平原,想起的是《白鹿原》……我很努力搜寻学生时代、阅读到过的现当代文学中关于南方的故事,可惜,半天没想起来。就记得朱自清说,“到底,是想江南了”。

    我发现了一种最直接的了解一个城市的办法,爱上在这里生长的某个人,进入他,进入这个城市和悠远的历史。

    我是过客,城市的,你的。

  •  

     

    我永远记得,我第一次踏进川大图书馆的感觉:一场彻头彻尾的沦陷,而且是瞬间缴械。

    宛如不小心一头撞进了一个在幻想中勾勒了很久的白马王子的怀里,除了满溢得过分的幸福、兴奋以及幻想成真的不知所措之外,思维全是停止的。以至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我没办法安安静静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我简直就是个花痴,天天在一排排书架中瞎晃悠,自个儿偷笑,把各种完全不搭调的书抱回我的座位上,随手翻开、关上……然后,又坐卧不安地继续去四处猎艳。

    情窦初开也不过如此了吧。不知道如何接近、如何深入,更不知道如何才能拥有,就那样,白痴兮兮地看着对方傻笑,看啊看啊,光那个景象,就让你看不够。

    除了学校的图书馆,几个大书城也是我的久留之地。买不起摄影画册,就去书城的地上坐一天,然后美滋滋地回来。生活幸福得冒泡。

    毕业之后,这样的怦然心动就再也没有过了。

    也看字,大多都在电脑上。目的性极强,类似于考试前的夜战,夜店里寻觅的一夜情……满足及时需要,说好听点也是学习专业知识。但显然的一个真理是,阅读和性一样,只有没有强烈目的时,才称得上的幸福。

     

    发现这个书店是偶然。我们从地安门附近的不知道哪条胡同走出来,然后,我看见马路对面写着隽永而沉寂的字:三联韬奋书店。那一刻,我才真的感觉到什么是大家闺秀的气场。低调得可以被忽略,但只要你看见她沉静的面容,你便会被一种向内的力量所牵引过去。

    在此之前,我已经很久不逛书店了。那些时尚洋盘的小资书店从来勾引不了我,因为它们无法让我安然,总是心慌慌的感觉,像一场浮躁的艳遇,丝毫不觉得有可以深入亲密的细节。而我,因为有过情窦初开的刻骨铭心,对这样逢场作戏的浮夸便不再有兴趣。生怕破坏,生怕再也感觉不到怦然心动。

    书店里,还是很多年前,我频频逗留的那些场景。真正有内涵的书,有尊严地散发出光芒,那些名字,曾经每天,我见到的名字被刻在书籍上;坐在楼梯边的看书人……这一切,轻而易举就让我安然下来。

    这本,那本,那那本,我都想要,拿起就不愿意撒手。对我来说,三联书店简直和商场一样危险。一旦有爱,就是危险,不分地点,不分时间。

    但在这个纸媒日薄西山的时代,我为何就是死忠着纸质书呢?有回忆显然不是唯一的原因。我以为,我死忠的原因是手感,我喜欢触摸,喜欢由皮肤激发出来的多巴胺,有手感才有幸福感。但今天,Chris问我为何就是不爱电子书时,我脱口而出了一句话:没有拥有感。对,就是这个原因,手感产生的拥有感。这本书,尽管可能是借来的,甚至仅仅是我在书店偷欢来的,但绝对,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和这本书是有互动的。我翻阅它,它留下我的指纹,如果是自己的书,更留下无数我的信息:笔记、褶皱、眼泪甚至几滴饭菜油……这是仅仅属于我和它的故事,不会被翻阅过去就不存在了。

    而面对电子屏幕,这一切,如胶似漆的隐秘互动,都不会存在。没有深入、没有下潜般地沉溺于其中,就无法激发出更为深刻的感情和延续。宛如没有身体交流的爱情,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当然,这两者,在这个时代,对我们,都是奢侈。

  • 2010-06-07

    Big girl now lady - [专栏]

    过年回成都,见朋友陪家人一天吃五顿饭,时间表排得比上班还紧张。而这期间,我还是成功地、虽然是见缝插针地在商场消耗掉了我的大把时间。其中有次是在等朋友吃饭的间隙,当她在商场找到两眼放光、手提大小购物袋的我,然后把我强行拖出商场的时候,非常无语地问我:你是从乡下回来啊?!怎么饥渴到如此程度?

    唉,我从济南回来,那个城市一共只有两个商场品牌。这下你就知道了吧?让一个热爱商场的女人生活在那样一个城市,基本上算是苏武被流放到边疆牧羊去了,回成都简直就像十多年前内地人去香港一般激动。

    很多很多年前,还在上中学,男友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是一个爆可爱的文具盒,在刚刚开业的太平洋百货买的。那时对衣服还全无感觉,太平洋六楼的文具区是我全部的梦想所在,每周末,就死赖在那里不肯离开。这期间,经过了百盛、仁和、美美力诚、伊藤、王府井……我的注意力也早就从文具片区转向了女装、女鞋、化妆护肤品,再扩大到男装、家居、电器,最后连附一楼的食品一起囊括。伊势丹是我离开成都之前的窝子,它家有几个品牌每季都有超高跟推出,上中学时号称坚决不会穿高跟鞋的我,现在是超高跟的忠实簇拥者。相当长一段时间,商场每天都出现在我的日常生活里:下班后和朋友约在春熙路某餐厅吃晚饭,然后,就像逛菜市场一样,例行公事地将这个片区的商场扫一遍。这时,我们对物质以及自己已经有明确地把握,这个过程,不激动自然更不沮丧。当电影院、健身房、美容院、书店……都一一被Mall到了一栋建筑物里时,你对生活的大部分要求便都可以游刃有余、选择多样地在这里被完成。

    Lady gaga那首歌叫什么来着?Big girl now ladyso,你看看一个女人逛商场路线的变化,便可以清楚地找到她从girl变身lady的来龙去脉。

    这段时间,很失落,很消极,从济南逃到北京养伤。一个故人担心我的状态,来出差时,死活拖我出去吃饭。我说,好吧,我们在新光天地见。当他找到我时,我正在Prada兴高采烈地被营业员伺候着轮番换裙子,神采飞扬、眼色明媚,他守着我的大包,幽幽地说,你这也叫消极啊?!

    生活、男人、工作都不可能每天变着法儿地讨你欢心,唯有商场在这么干。天天装饰一新,天天新货上架,即使不买,就那样看着,也觉得生活还是多有奔头的。当一个人消极时,最根本的症结在哪里?在于觉得生活没奔头了,一切未来看上去都没意思了,而商场,永远用它层出不穷、极大丰富的物质在纠正你的消极。所以,商场对我来说,是最好的医院。

    昨天接到一个在广州工作的闺蜜的电话,她说,亲爱的,我们回成都吧!成都又开了那么多商场,这个破广州,一共只有三个商场,生活太没意思了。

    对嘛,一个让生活永远都奔头的城市,对我们来说,就是商场暴多的城市。

  • 2010-05-27

    当你老了 - [专栏]

    某天,我路过上海,正在杂乱的里弄间逛得兴致高昂时,编辑的催命符把我赶了出去——我记错了专栏的截稿日期,时间紧迫,只有2个小时,我必须准确地找到一个我习惯的环境,然后开始码字。于是,我火速冲到街上拦出租车。上车后,我只说了一句话——去最近的星巴克。

    写字的人都有怪癖:必须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才能流畅地工作。幸运的是,自从星巴克进入中国后,我能够轻而易举地在很多城市找到这个自己熟悉的环境,然后,迅速进入写字的状态。

    果然,从我坐下,到交稿,只用了40分钟,一切都那么顺利。

    只是,我从来不爱星巴克,对它我没有好奇、没有思念、没有不可言说的情感,就像对KFC、对麦当劳、对家乐福一样,只有需要,和顺利完成一场公平交易的愉悦——这个国家的各个城市都越来越趋同,我们可以轻易复制我们的生活模式,在这些名字不同的城市里,仿佛一场乏味又稳固的婚姻,走过了一年又一年,可以带来足够的安全感,却丝毫没有激情。

    这是我越来越不喜欢大城市的原因:他们似乎都不喜欢自己的过往,都在努力用新面孔、和全世界一样的新面孔来覆盖只属于这个城市的记忆、历史、悲伤和欢乐。尽管我是地道的城市动物,但我却对逃离它们充满了迷恋。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那些将悠长过往写在脸上的城市,仿佛一个人的皱纹:它们坦然诉说着岁月,它曾经的辉煌、梦想、失落或者屈辱,以及如今的萧瑟或者新的激情,正因了这些不可复制的过往,它和其他城市区别开来,它是一个丰富、立体的存在。于是,你对它产生无限的好奇,去探究、去想象你们的邂逅。你爱它的现在,也爱它的过去,你爱的是它的全部。

    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做城市规划的人执意要抹掉这个城市的过往,就像我一直很奇怪为何女人(也包括男人)都希望对方和自己恋爱之后立刻失忆,变成一个没有过往恋情的新人一样。回忆里全是空白的吸引力在哪里呢?没有失去过,如何知道珍惜?没有刻骨铭心过,如何知道爱的美好?没有不可触及的伤痛如何成长?没有软弱怀疑过,如何坚强信仰?没有那些过往的恋情,Ta怎么会是现在你爱的那个人?……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我执意地爱着一座座老了的城市,就像我固执地等那个,在我老去时,才爱上我的人。

     

  •  深夜,长安大街上。一个刚从地铁站出来的路人,望了天安门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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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我频频去商场看病。进入的时候是白天,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黑夜。巨大的掩体,隔绝现实,用物质将一切悲伤深埋。狂欢,或者百无聊赖,商场都是实现的好地方。

      新光天地,陈丹青的版画展。

  •  蛤蟆吞蜜?这是什么意思?在来北方之前,我只知道他们把锅盔叫“炊饼”(武大郎就这样叫卖的),过来之后,新学了一个词叫“火烧”。但把驴肉火烧形容为“蛤蟆吞蜜”还是太有创意了。

          北京一家餐厅(西贝筱面馆)的外卖车队。在它旁边的另一个车队是KFC,于是KFC就显然很没有想象力了。没有广角,拍不到对比照片,很遗憾啊!至于,什么是筱面?I don't know。由于被它们的车队雷到了,一直颇具尝试精神的我,也没敢光临那家餐厅。

      从上海去济南的车上。我第一眼看到这位大姐的背影时被震惊了——啊!裸!然后,定睛一看——肉色保暖内衣。  这趟车是由哈尔滨发往大连的,于是,车厢内清一色的都是只穿了保暖内衣就乱晃的人。东北人真是强悍啊!

  • 现在你知道那些还带着我温度的明信片是从哪里来的了吧?

     

     

    我是如此喜欢这笨拙的邮寄方式,它们是属于小儿女的故事,带着俗世的欢喜与忧愁,弥漫着烟火的焦灼与温暖。很多个邮筒前,我塞进明信片,很多年。

     

  • 2010-04-27

    我们都是野狐禅 - [专栏]

    最近,和一个小朋友成了朋友,每每吃饭,小朋友总要求玩一个游戏:背古诗词——她要和我这个古代文学专业的硕士一决高下。结果不言而喻——我总是输得很惨,我能背全的仅限于四句五言律诗,范围在小学生三年级课本以内。有次,她为了气我,居然一口气背完了《琵琶行》。由于她语速极快,堪比和尚念经,若不是竖着耳朵听明白了其中的个别、实在太有名的句子,我真是完全不知道她在背什么。出于还击的阴暗心理,我在她背完之后,不紧不慢地问:你能否给我解释一下……结果依然不言而喻,她被我打败了。

    在她那么大的时候,我其实也一样,《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全都能脱口而出。然后,我上了中学,然后,我全部忘记,投怀送抱到外国文学,对中国古诗词的印象全部只剩下了那很多个黄昏,被老爸拷问的恶劣记忆。由于老爸不懂外国文学,我才没有被要求背《神曲》……否则,打死我也不会学中文了。

    完全出于对外国文学的好感,在上大学时,我义无反顾地学了中文。然而,这样的好感,在我真正能够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的阅读兴趣时,再一次被我抛弃——中文的美啊,哪是英文能比的?

    真正的学习,是从那时开始,和之前十多年的“被教育”,我不认为有任何关系。原因很简单:我没有被赋予过选择、质疑的权利,从一开始,我被教育的就不是学习的方法,只需要照单全收即可。

    以至于我得出武断的结论:好学生都是不长脑子的学生。

          工作之后,这个结论被我一次次验证:我用得顺手的同事都是那些在学校其间“不务正业”的同学们,他们思维活跃、勤学肯问、擅于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擅于主动出击,用各种“野路子”带给我惊喜——因为在长期的“不好好学习”的生涯中,他们养成了主动选择学习的思维习惯和对自己适用的方法。

    几个小时前,我刚从世博会场出来。徒步了一天,几乎没对哪个场馆留下深刻印象,原因不在于它们不好,只是因为人太多,多到我要靠近任何一个展出场景都需要左右突围穿越人海。中国人的“学习热情”相当之高涨——只是,他们做的事情基本上仅限于“留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到一个展景前,稀里哗啦照一堆照片然后杀到下一个地方。在捷克馆内,设计者用很多抽象的装置来体现他们的理念,如果没有人讲解,你很难明白一个倒悬的房屋和一堆大象在一起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几乎没有听到任何一个人去询问。大家做的事情依然和我那个只有十岁的小朋友一样——只管把表面的东西Copy下来完事儿。至于为何?干卿何事?

    这个六月,又一批应试教育的顺利过关者们即将修成正果,上帝保佑你们,你们真正的学习终于可以开始了。

     

     

  •      

    几年前吧,中国成为全世界网民最多的国家;如果现在做一个统计,我估计中国也是全世界摄影爱好者最多的国家。

    之前,ZG写专栏的时候就讲过这种“全民摄影”的可怕,做媒体这么多年,我深有同感,但还没觉得深受其害,直到在世博现场遭遇全民摄影狂潮,终于被激怒。

    到处人潮汹涌我也能理解,到处狂摆POSE也正常,但问题在于,这爆饥渴的举动让很多展景完全浪费了它被费心尽虑设计出来的目的;最重要的是,让我根本没办法好好看完哪怕是一个东西,不停有人跑来挤我,说,“对不起,拍照,让一下”……

    在智力馆内,设计者制作了很多装置来表现展馆主题。我站在澎湃的人潮之中,左手紧紧抓住栏杆,右手抓住我的包,企图固定住身体,目的就是企图听清楚讲解员究竟在说什么。然后,狂风一样的人潮挫败了我的企图,讲解员最后作罢,什么都不说了,只管维护秩序。我也实在做不到穿越人海去问这问那,很失落地就被挤了出来。

    出来之后很愤慨。想着,那么多好的装置,都没能仔细看。

    芬兰馆内,更扯淡。所有的工作人员干脆守在展柜前,只顾告诉参观者:这是非卖品,勿动!我走了半天,抓住一个老外,终于在我蹩脚的英语和他可怕的中文夹击之下,闹明白了那么巨大的三个投影屏幕是啥子意思……我就奇怪了,几百、几千个像蝗虫一样呼啸而过的参观者对这些巨大而抽象的画面为何没有好奇呢?为何不想知道它们在表达什么呢?他们只管留下到此一游的照片了事。

    捷克馆做得比较好。入场之前,每个人发了一个小册子,上面有关于每个装置的详细讲解,并且,每个装置前也有会讲中文的人员告诉大家这些装置的设计目的。只是,人实在太多,工作人员的讲解都非常之简单,几乎简单到逻辑不通。

     

    我想起之前我们的讨论,说要做几套方案出来,一日游去哪些场馆,二日游又怎样……现在看来,这些攻略几乎没用,因为每个场馆前都黑压压几百几千人,你能排队进去一两个就不错了,哪还由得你挑三拣四。最简单和直观的攻略就是:看见哪个馆的队伍在五百米以内,就赶紧去排队吧!这样人少的地方很难得了!

    至于预约机……很让人无语。之前得到的消息时,国家馆都可以预约,所以,我一进去就准备预约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结果,被工作人员告知,只有中国馆和几个主题馆的预约是有用的,其他国家馆还是只有乖乖排队,所以,我最想看的馆,一个都没进去。

     

    如果你不迷信那些气势张扬的建筑,我建议你先坐渡轮去浦西参观企业管、独立城市馆以及未来城市主题馆,这边的人只是浦东的一半,你稍微可以静下心来看看,而不像在浦东片区,你需要花大量的体力保证自己的直立。然后,黄昏和晚上撤回浦东,这时,很多展馆的人流量大大减少;并且,晚上的世博园,我觉得甚至比白天更好看。

     

  • 2010-04-26

    看新鲜 - [on the road]

     

    加拿大馆。之前,官方网站上说,“展馆外部墙体将由一种特殊的温室绿叶植物覆盖,雨水也将被排水系统回收,在展馆内需要水的地方重新使用”,只是,我愣没看出来那个外部材料和“绿叶植物”的相似点。

    俄罗斯馆。“由12个塔楼和悬浮在空中的立方体组成,外形设计类似古代斯拉夫人的小村落,象征着生命之花、太阳以及世界树(斯拉夫人枝叶繁茂的橡树)的根。塔楼由白、金、红三种颜色构成,白色和金色塑造了俄罗斯建筑的历史形象,而红色底色加上富有俄罗斯各民族元素的图案,则赋予了塔楼顶部镂空部分以生命力。”

    夜晚的时候,灯光透过镂空部分很美,像是女人精致蕾丝内衣。

    阿尔及利亚馆。背面还没完工,贴了图片了事儿。

    左边是阿尔及利亚馆的背面,中间那个像五彩花的建筑是安哥拉馆。

    意大利馆。“展馆采用新型材料——透明混凝土,实现不同透明度的渐变,显示建筑内外部的温度、湿度等”,很遗憾,没看出来它是怎么变化的。

    奥地利馆,像草莓牛奶冰激凌。

    这个贴着“八卦”图片的馆是?你肯定猜不出来。

    土耳其馆,里面有土耳其烤肉卖。

    葡萄牙馆的外墙是一种像软木塞一样的材料,我特地摸了半天,然后完全不靠谱地想:嗯,葡萄酒的瓶塞就是这种东西了,怪不得是葡萄牙会用这种东西。事实证明我如此无知的想法居然还是正确的,官网上说,该馆由“大量环保天然的软木筑成外立面幕墙和展区墙壁贴面”。

    澳大利亚馆。我上去摸了半天,断

  •   

      

       这些场景,于我来说,在离开成都之前,就是我生活的背景。

    那扇布满玻璃球的大门,是诗人石光华和吉木狼格的“上席”餐厅,我们都很喜欢院子里那棵枝叶繁茂的法国梧桐。据石光华说,那是整个宽窄巷子里最大的一棵树,这是他坚定不移地选了这个院子的主要原因。

    上席旁边是著名的白夜酒吧。关于白夜,故事太多,去年它从玉林小区搬到宽窄巷子时,还引发了一则新闻,说是对老白夜怀有深厚感情的文学中青年们在老白夜门口失声痛哭,这让翟永明不得不放弃了让老白夜关门的想法,当然,她也舍不得老白夜。10多年前,白夜酒吧出现在玉林西街的时候,它就注定成为了成都文化圈的地标,远远超出一个小酒吧的意义。这十多年来,白夜酒吧登上过几乎国内所有的杂志,全国各地文学中青年们,慕名来到这里,这是他们文学朝圣之旅的目的地。

    而白夜于我,很简单,就像翟永明最初对它的设想:它是我和朋友们相聚的客厅,它的名声显赫与否和我们并无关系。

    在新白夜里有一段土墙,被用玻璃罩子保护着。它不是什么文物,顶多是几十年前,住在这里的某户人家的断壁残垣,但它是宽窄巷子的历史,告诉大家:无论这里现在变得多么“国际化”,它依然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需要被抬高,也无法被贬低。

    我喜欢那段毫无特征的老墙。

    看着石光华和翟永明纷纷入驻新居,诗人李亚伟的“香积厨”也跑了凑了热闹。据说是因为下手较晚,已经没有带着枝叶繁茂的大树的院子供他挑选了,可在李亚伟看来,这已经足够,“我想要的就是一个院坝,在院坝头开馆子,招待朋友们喝酒吃肉”。不管多高档的餐厅,到了成都人这里还是“馆子”。于是,用李亚伟的话来说,它的香积厨就是趾高气扬站在一群乡绅间的一个中农——因为在它周围汇聚的都是成都最有名的高档餐饮品牌,它们衣着华丽,神情傲慢(包括石光华的上席),只有李亚伟的香积厨依然是一副江湖儿女的洒落模样。

     

    08年六月份的某天,成都瓢泼大雨,然而宽窄巷子却人山人海,因为,那天,重新规划后的宽窄巷子隆重开街。只有成都人才知道,这个时候(汶川大地震一个多月后),宽窄巷子的开街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别说下雨了,就是下刀,成都人也会倾城出动,在这里聚集,这就是成都人对生活的姿态。

    因为地震,成都这个全国最具娱乐气质的城市,沉默了很长时间。在全成都人都忙着献血捐物捐款当志愿者的同时,也在犯嘀咕:这生活还是要继续啊,直面灾难并不等于抛弃欢乐。于是,市政府决定以宽窄巷子这个最具成都意味的欢乐符号,作为一个仪式,还给成都人民所熟悉的生活,也告诉全世界的人:成都具有融化灾难的巨大弹性,它只会更美好。

    也是在这月的某天,我和梁文道在宽窄巷子喝茶。梁文道在宽窄巷子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观察着每一个路人,他企图找出一点这座城市刚刚经历过灾难的迹象,显然,他失败了。在来成都之前,他以为这里已经是一个废都,来成都之后,他知道,这是一座永不会倒下的伟大城市。这个伟大,不是突兀在成都人生活之外的,就像宽窄巷子,它弥散在生活的每一处细节。

     

    重新规划后的宽窄巷子的确比以前“洋盘”了许多,“茶马古道”是唯一保留了原貌的钉子户。只是“茶马古道”这个名字是翻新之后才取的名字还是以前就这样叫,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以前,好像这条街的茶铺都没名字,就那样沿街一路排开,在法国梧桐浪漫的树荫下。无数个太阳明晃晃的下午,走进巷子,随便找一家茶铺坐下来,就是一天。有时候是一群人来,有时候是一个人来。但即使一个人,很快,也会变成一群人,因为这里是我们的根据地,不需要提前约好,太阳是便聚集的信号,当日头显出明媚,对我们来说,再重要的事情都比不过喝茶晒太阳冲壳子,你根本不必担心一个人来到宽窄巷子会无聊,很快,死党们便三三两两地出现。

    那个时候,这里最好的茶才5元一杯。

  • 在电影中旅行

    左手青春记忆,右手彼时欢乐

    镇北堡,顾名思义,镇守在银川之北的堡垒,几百年前,它是抵御贺兰山以北各族入侵府城(银川)的要塞;50多年前,残破的要塞成了羊圈,被下放至农场改造的张贤亮发现了它,后来出现在他的小说《绿化树》中;再过了20年,张贤亮把它推荐进了谢晋的《牧马人》,再后来,它出现在《红高粱》的镜头里……

    如果一个陌生地方,让我们忽然间就有种悸动,一定是因为与之有关的记忆。于镇北堡而言,《牧马人》、《红高粱》是我母亲辈的记忆,而我的记忆则源自那些脱口就出的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所以很多年之后,他有个绰号叫东邪”……

    大漠、黄沙、城楼、月亮门、龙门客栈……当那些曾经打动过我,甚至是铭心刻骨的画面真实出现于眼前时,我清晰地看见金镶玉正坐在房顶喝酒,欧阳锋在残阳中独自伫立,而紫霞仙子还固执地站在城头、等待夕阳武士的一个吻。

     

    我终于找了昆仑奴的面具,它和14岁的太平的故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我的催泪剂。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紫霞仙子

         到镇北堡,我们玩的第一个游戏就是:寻找《大话西游》。这个是牛魔王的娶亲台,那个是盘丝洞,还有春十三娘划船的苇塘,哈哈,那个是唐僧受刑的地方,在那里,他说出了著名的环保口号,“不要砸到花花草草”…… 当然,周星驰那句妇孺皆知的经典台词存在的后院自然是重中之重。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老天可以再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你说,我爱你。如果要在这三个字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一个黄土堆成的、本来没有任何特点的简陋院子,就因为这句台词成为了游客们的必到之处。投影仪每天都在循环播放这耳熟能详的一幕,而跃跃欲试扮演紫霞和至尊宝的人们则排着队等着换装。

    这个院子是镇北堡人气最旺的地方,就因周星驰那句台词,每天等着在这里照相的游客都排着长队。等了半天没等到紫霞的戏服,于是,只有至尊宝和自己开战了。

     

    这是唐僧唠叨死两个小鬼的地方

    另一处上镜率暴高的场景就是夕阳武士和紫霞最后见面的城楼了。说是城楼,其实就是一截土墙,夕阳武士与紫霞在这里相拥,紫霞的目光追随孙悟空远去的背影,有些困惑,有些迷茫,孙悟空师徒四人向万丈晚霞走去,那是西去取经的方向,然后,谁在唱“这世界,不离爱恨”,正是最煽情处。

    和其他影视基地所不同的是,镇北堡不是一个人工搭建出来的产物,它大部分都是明清时要塞的遗址;以及在成为影视城之前,当地人的真实生活环境,而剩下部分的便是由各个剧组来完成的。每来一个剧组,都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搭建一些场景,然后,这些外景会被保存下来,慢慢地,镇北堡便成了活的电影博物馆,《双旗镇刀客》修建了一条街,徐克为《新龙门客栈》修了一个客栈,而刘镇伟制作的这些并不精致的场景,也因《大话西游》成了“经典”。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093月,《东邪西毒终极版》终于上映,我瞪着眼睛盯完全场,最后一分钟,整整一分钟啊,是哥哥的特写镜头,就为这特写镜头,我们等了15年。当年拍《东邪西毒》的时候,大部分外景都是在陕北榆林的红石峡,但导演王家卫、摄影师杜可风却非要风尘仆仆地带着大批设备赶到镇北堡西部影视城,特地在此取了几个夕阳余辉中的古堡远景镜头,剪接到影片中去。

    只是,转完影视基地也分辨不出来那片余辉是取自哪里,倒是这里的地形地貌也能将大漠黄沙的苍凉演绎得淋漓尽致,随便找间破草房,欧阳锋便会出现,然后絮絮叨叨地说,“有麻烦那我就有生意,我叫欧阳峰,我的职业就是帮助别人解除烦恼”。

    大玩角色扮演,在镇北堡过足戏瘾

    因了这些著名的电影,游客在镇北堡便很难按捺住过一把瘾的冲动。好的是,对于这一点,镇北堡考虑得及其周到。和横店影视城的纯观赏相比,在镇北堡影视城内随处可见的“互动环节”让我们玩了整整一天都意犹未尽。

    几乎每个场景都可以供游客随便乱动,很少有“游客止步”、“请勿触摸”的规矩。木楼上,房间里陈列着现在进行时的道具,仿佛一切就是为你准备的,你坐上桌,给“老爷”斟满酒;闺房里,小姐的绣衾未凉,那个孤单的身影刚刚下楼;比武台上,十八般武器随便使,只要你扛得动,武侠迷可以在这里实现一下隐藏了很久的“大侠梦”…… 至于随处可见的西部武侠片电影风光,更是让相机咔咔不停。

    而那些在电影中出现过的背景、道具,则直接就把你拖入恍惚之中:《红高粱》中的月亮门悲壮依旧;酿酒作坊里,激情未了;九儿(巩俐饰)出嫁时乘坐的轿子,余温尚在……你会怀疑那些故事真的发生过,并且还在另一个时空里延续着爱恨情仇,周而复始。

     

    最讨我欢心的是,没有工作人员会大煞风景地冷不丁出现、对你指手画脚,在这里,一切都是“自助”。我们就像一群进入游乐场的孩子,成年人全部缺席,在关于电影的记忆和真实的存在中,疯狂玩着角色扮演的游戏。

     

     

     

  • 成都人一天的生活坐标是被味蕾定义的

                                

             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办公室的电话就开始此起彼伏了。“今天我们又去吃鲜锅兔嘛,我有优惠券”;“直接在胖妈门口见,哪个先到就去排号哈”;“听说南门上有家冷锅鱼味道之巴适,又相因,我们今天去试一下嘛”;“今天不能吃辣了,最近上火,我们去吃菌汤锅”……

    “那今晚吃什么呢?又和谁吃呢?”我一边开始收拾东西,一边漫不经心想。只是,直到走出公司,还没想好。去哪里吃饭?最近成了让我头痛的事儿。是很难再发现好吃的地方了?还是很难找到合适的人一起吃饭了?

     我想起很早之前,那家曾经被我们戏称为“地中海阳光”的小餐馆。那就是在水碾河一个露天坝坝里的棚棚,四周不沾边,于是,阳光对它很慷慨。头顶简陋的塑料布、身边吆喝不断,大家吃得呼尔嗨哟……很多年前的记忆了,那里,我们答应过彼此,即使只能吃得起这样的馆子,也要相守、享受。

     

     

     

    11301300  春熙路、盐市口商区,酸辣粉/龙抄手/担担面

           这一带,是成都繁华脉搏的心脏,这个城市最InHigh的节奏都是从这里迸发出来的。

    不过,这并不是它全部的表情。当时钟的指针慢慢接近12点时,那些深藏在写字间里的高跟鞋们,便开始跃跃欲试了,准备进入曲曲折折的巷子里,用一碗跳跃鲜活的肥肠粉来撑开被咖啡灌了一上午还依然迷离的眼睛。

    肥肠粉(加了醋就变酸辣粉),是很大部分成都上班族午餐的选择,到处都有店,家家味道都不错,并且价格超便宜。尤其是青石桥一带,聚集着著名的青石桥肥肠粉、荞面、龙抄手等,几十年来,一直用一种轻盈而激情的刺激,点缀着成都人的胃。

    中午十二点,是肥肠粉出浴的最佳时刻——冒粉的大骨、肥肠汤经过几个小时连续的熬制,到这时才算是“修成正果”。那些精致的高跟鞋们,这时,滴滴答答鱼贯而入,Miss

    Dior的味道散入热情而肥厚的热气中,“老板,多加点海椒”,“老板,加一个锅盔”,“小妹儿,拿点醋过来”……滑腻又弹牙的苕粉和酸辣兼具的汤汁可以打开一天的胃口。

    成都美女对肥肠粉的喜爱,和她们选择男人的标准异曲同工。尽管,所有到成都的人,尤其是男人,都会被满街的霓裳艳影晃花了眼睛,但褪去华服,成都粉子们清楚地知道,能够照顾她们胃和身体的男人,才是让生活滋味鲜美的汤底。所以,尽管粉肠粉面相质朴,甚至有点粗鲁,但那实实在在、不忸怩、不装深沉也不扮清高的诚恳,才是治疗成都肠胃饥渴症的药。

     

    14001530  科华北路:自贡好吃客

    接到晓电话的时候,我还在被窝里琢磨今天的天气,以及,要,不要,起床。成都的春日渐渐花开,但阳光也不坐班,一旦阴霾,便感觉冬天又回来了。如果没有艳阳,不能穿我的薄衫,起床又有什么意义呢?

    “快起床了,二十分钟后来接你,自贡好吃客”,没等我提出异议,晓的电话就断了。

    她这招很成功,即使没有太阳,自贡好吃客的跳水美蛙也足以成为我起床的理由。

    这几年,自贡菜在成都大行其道。说“四川人是天下的盐”,多少与四川自贡产盐脱不了干系。自贡“盐帮菜”的主要特色就是咸和辣,而这两者都是刺激味蕾的火焰。就像再好的夫妻,床上生活久了也难免索然,需要借助一些小外力来重燃激情,只是咸的力道是使劲往里钻,而辣的力道是往上、再往上,直到飞起来,自然更讨我欢心,“自贡好吃客”这家店便因此成为我的新宠。

    中午和下午吃饭的正点儿都不是去和它约会的最好时间,那时,门口会堆满和我一样心潮澎湃的人们。成都人对吃的迷恋,在外地人看来简直不可理喻。科华北路上的这家店,每天中午和下午高峰期门口都坐满了排队等候的食客,而且平均等待时间都在半小时以上。店老板准备了数十张小凳,整整齐齐地放在店门外,还备了瓜子儿由你嗑。恐怕只有在成都,店老板才敢如此经营,他们知道成都人有的是闲,等得起,而也只有在成都,才会有如此悠闲的食客,等便等了,再长时间都无所谓,关键是想吃的那口一定要吃到。

    只是,于我,期待会在等待中被消耗完结,即使会迎来一场风驰电掣。所以,我们总是在午后光临,这时,眼神明媚,妆容精致,衣袂高昂,并且从容。

    白嫩嫩的跳水蛙在红艳艳的汤色里,玉体横陈,腿上的肌肉线条分明,健壮显然是一种诱惑,于性、于食,皆是如此。用来增香添辣的新鲜仔姜丝和小米椒,在一边尽职尽责地煽风点火,负责将这场鲜辣似火的相遇推进到底。

     

    15001700  望江公园/廊桥片区:钵钵鸡、兔头

    只要出太阳,这里就总会堆满了人。河边的露天茶座一字排开,虽然这两年,鄙陋的塑料桌椅逐渐取代了质朴的竹椅竹桌,可我好像别无选择。

    喝茶,摆龙门阵,发呆,走神,睡觉,打牌……在阳光下,一切的无聊举动都光明正大。况且还有路边的各种小摊,香味不断地引诱。

    其实,成都人知道,他们喜欢吃的很多东西都是从成都以外的地方搜刮而来再被发扬光大的。著名的兔头来自旁边的双流县,梭边鱼据说是自贡的,钵钵鸡和烧烤都是乐山的贡品,烤鱼源自重庆方向的巫溪……但是,成都人不在乎,他们在意的只有一点:好吃or不好吃。

    钵钵鸡的好处在于它不占肚子。各种荤素串成一串,也不过薄薄的几片,浸在红浪浪的汤汁里,芝麻如满天繁星点缀其间,然后,卖的人,托着这个香气四溢的盆子游走于茶客间。

    这是成都式的下午茶。

     

    19002000  玉林:串串香/龙虾一绝

    小妖说,我们去玉林吃龙虾一绝吧。我说,这个季节的龙虾还太干瘪,我喜欢丰腴,唯有丰腴才可以填满我习惯了猎艳的嘴巴和心灵。

    小妖又说,那就去玉林串串吧。

    然后,我知道,无论吃什么,今晚,必定玉林了。

    玉林小区是十多二十年前成都生活的风向标,因为这里为成都最早勾画出“小区”这个词的具体所指。密布的道路合理地将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划分出来,出门、下楼,穿过树荫便是酒吧、书店、时尚店铺,享乐是空气,触手可得。自然,在繁茂的梧桐树下,各种小餐馆也一样枝繁叶茂。龙虾一绝和如今遍布成都的玉林串串都是发迹于这里,并依然坚守这里。

    玉林串串并不是我的style,但龙虾一绝却这么多年来让我为它忠诚。它的好在于每只龙虾都体态丰腴、肉质饱满,各种香料侵润得丝丝入扣,绝对是风韵万千的高手。我们在它持续了十多年依然粗犷的店面里,度过了无数个黄昏,以及黑夜。

    有个夏天,大雨瓢泼,我们冒雨赴会,想着今天终于应该可以清净了吧。谁知,我们忘记了成都从来不缺乏和我们一样勇敢的食客们。于是,我们要了几瓶酒,就那样,闻着龙虾的艳香,在屋檐下,等待一张桌子。我们说话,就着雨声,一说,就从懵懂少年到了如今。

    小妖也是龙虾一绝的死忠,只是,她有更为曲折的情结。源于她那段无头无尾的爱情,我说,她是被龙虾辣晕了头才会跟着隔壁酒吧的那个歌手从玉林跑到云南、再到西藏,然后,脏兮兮地回到成都,对我说,我们还是去吃吧,哪里摔倒哪里爬起来。

     

    21002300  宽窄巷子:特色小吃

    白天的宽窄巷子是属于外地人的,那里,是他们参观成都的动物园。

    唯有到了晚上,白天再高雅的餐厅都将桌子摆了出来霸占道路,几百张桌子一字排开,然后,这条巷子开始烟熏火燎,人声鼎沸——这才是宽窄巷子真正的表情。

    其实吃的也没什么特别,无外乎干锅、烧烤、夜啤酒,在嘴巴忙活不停的同时,当然还要冲壳子、绕粉子、唱小曲、行酒令……宽窄巷子生长着成都人的全部美食性格。

        其实,宵夜时,饥饿的不是胃,而是心灵。成都人自古喜欢把深刻变成笑话,把孤独消解于热闹,把朋友拿来当下酒菜。午夜时分的聚会,吃是附带内容,而把酒言欢或者借酒消愁才是主题。

     

     

     

    2300000  望江公园对面:简阳羊肉汤

    但,怎么样热闹而欢乐的聚会,散去是必然的结局。

    彼时越喧嚣,此刻越寂寥。

    火辣的食物能够点燃生活的热情,却无法熨平午夜孤独的褶皱。回家的路上,我还是刻意绕到这里,喝一碗温润的羊肉汤。不加辣椒。

    成都人的冬天是被简阳羊肉汤温暖的,而望江公园对面这排羊肉汤则是发源地。这排馆子突兀地矗立在一个路口,两条路从它们身旁擦肩而过,它们形成一个孤岛,收留着需要安慰的胃和心灵。

    这时,这里的客人不会多。有的,多半如我,孤身,但努力在为自己找到足够的温暖,倔强且丰硕地生活下去。  

    感谢食物。

     

     

  •  

       

    我现在生活的这个地方,楼下停着巨大的火车头,夜晚来临时,它会启动,开进另一个时空,那些白日里接到召唤的人,此刻正聚集在它面前,等待那一秒的出现;写在墙上的标语、红色的大五星们在白天里神采奕奕,回味着昨日的人潮汹涌……

     

    半夜,在麦当劳喝咖啡,窗外灯光流溢,街道模糊,看不出来这是是哪里、又是哪个时间。

    一切都似曾相识。

    我们经常在夜里莫名其妙就走到了街对面那个巨大的M标志下,走上二楼,你要奶昔、她要红茶,我要咖啡……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有时候,说到12点,我们起身,去隔壁的ATT唱到天亮;有时候,说着说着就有人睡着了,然后,各自散去;有时候,我们继续转战某个宵夜店……很多的故事在这样平静、没有方向的时间里被填充了细节,直到开始,或者结束。

    这一刻,我坐在这里,有点恍惚,仿佛那些夜晚中的一个一直没有结束、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我忽然醒来,想起,发生的那么多原来不过都是我打的一个盹儿。

    最近老是出现这样的幻觉。

    不同的城市频繁转换,遇见陌生的人,又再回到原点,空间混乱,时间重叠,记忆找不到逻辑,只好变成一篇篇只有开头的小说,被强行订在了一起,魔幻现实主义——终于我明白了这个词的所指。

     

    我把这归结于最近我的心脏出了问题,被我不靠谱的大脑指挥了很多年后,它终于忍无可忍举旗叛乱了,决定自作主张,用忽快忽慢忽高忽低的血压来胁迫大脑。

     

     

  •    

        年青的时候,胆子大,什么稿子都敢写。取个爆文艺的笔名就给已婚妇女当知心大姐解答如何拴住老公的心如何洞察小三;从没喝过正宗法国红酒也大言不惭地提倡红酒生活;没去过的地方也敢凭照片写出煽情的游记……但说到底还是草根,于是,终于有天,在写一篇吹捧雪茄的稿子时,忍不住了,愤青真面目大爆发,写出来的稿子可以把编辑气死。

    但确实啊,凭什么喝红酒抽雪茄了,就上流了,就品质了,就值得得意洋洋了?这样的“仇富心理”延续了很多年,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听谁说自己喜欢喝红酒喜欢雪茄高尔夫游艇……就认定此人装逼。

     

    有天下午,我懒在沙发上看小说,其实,心里完全天马行空。那段时间,因为正在经历一段错综复杂拖泥带水密不透风又千疮百孔的感情,多愁善感得可以把琼瑶笔下的所有女主角都比下去,反思人生得可以把所有哲学家都侃晕,我忽然对自己说:有能力去珍惜美好的事物,才是我们应该成长的方向,而不是从别人那里索取。

    然后,出于职业习惯,一下子,居然发散思维到红酒那里去了。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提倡这些奢侈品的正确态度应该是:不是以占有这些奢侈品而骄傲,而是自己终于强大到可以去欣赏美好、珍惜美好甚至保护它们,是为这样的能力而骄傲。我们并不会因为这些奢侈品而增加自己的能量,相反,是发出能量去爱护它们,很多杂志,把态度搞反了。

    感情亦然——我得不到,只是因为我还不具备那样的能量。

     

    好的感情是这样的:两个完满独立而美好的人在一起,彼此是为对方加分的能量棒,他们不分开不是因为离了彼此活不下去,仅仅是因为相爱,因为在一起的生活更美好——1+1大于2。坏的感情相反,两个人相互消耗,消耗到彼此都不再完整、都变成瘸子瞎子,于是,只有相互搀扶走,虽然也难以再分开,可是,彼此都残缺——1+1小于2

          这是古老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道理。

     

  •      

        谢谢你对我说,花儿都开了,回来看看吧。

        你当然知道我是喜欢它们的。春天是成都一年里最好的季节。一到了周末,成都人就倾巢出动,像蝗虫一样扑向周边的赏花地,霸占每一个可以在花丛中停留的空间。那在桃花林里密密麻麻摆满麻将桌的场景,只能用壮观来形容。

        我当然有无数的下午,春天的下午,是在它们的围绕下度过的。喝茶,发呆,闲聊,打望……那些花儿就像云彩一样,飘在头顶。我最记得的是学校图书馆旁边的一棵大树,开的花儿是紫色的,小小的,很多很多,于是,远远望去如烟似雾,像童话,占据了我好几年的梦境。胜过开得艳丽的玉兰。我不是不喜欢玉兰,我就是想不明白,单独看都那么美的一朵朵花儿,为何集合到一棵树上时,就显得干燥了,很像一群假High的人。

         很好,在这个起势跌宕的初春,我还是去看了你们。桃花儿、梨花儿、不知名的小黄花儿、樱花、油菜花儿、丁香花儿……你们让我觉得幸福。关于生命的、最简单最本能的幸福感,应该便是如此吧。

         我们常常忘记自己的动物属性,太过专注于自己和其他动物不同的一面,比如感情和理想,然后,被这些屏蔽到四季不辨、昼夜不分。纳威人最让我欢喜便是他们那发达的四肢,健硕、力量、生机勃勃,和脚下的土地、四周的生灵息息相通。

          那天,我说,贪婪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其实,更是愚蠢。愚蠢的人轻快不起来,只配做行动笨拙的地球人,我要当纳威人。

        

     

     

     

     

     

  •     

         众所周知,最近半年我生活在一个孔孟之乡,四周都是君君臣臣,满耳都是仁义道德……春节时回家,导师见到我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个叛经离道之徒居然生龙活虎地从那里回来了?!可见对于我这种人,孔孟之乡类似于不归路,好的是,我习惯了走不归路,并且,是穿着高跟鞋。

         我曾经一直很疑惑为何好端端的、我温柔又豪放的成都在孔孟子孙们的眼里就成了一个纸醉金迷、暧昧Y乱、浮华堕落的“蛾摩拉”?直到我春节回家,连续两周大吃大喝大玩大自在之后,才恍然发现,连我,这个地道的成都分子兼成都粉子也开始像个一个外地人一样赞叹成都——生活天堂啊!腐化堕落就是好啊就是好……在我沉醉自夸家乡好的时候,旁边一孔孟子孙正在看手机报,这天的新闻头条是:成都又捣毁几个Se情网站……很自然,“Se情网站”这个词再一次验证了孔孟子孙们对成都的判断——暧昧Y乱之都啊。

           然后,我就想,这样的印象是如何被造成的,很快,我就得出结论,这个功劳应该归咎到那几部成功YY成都的小说。先是,根本和成都没关系的慕容雪村写了部《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假装自己是腐化堕落的高手,在成都过着灯红酒绿香粉胭脂的生活。以至于,当有天,我们在川大后门一个小酒吧喝酒时,我对滴酒不沾的慕容雪村产生了深刻的愤怒:在一群酒意盎然、义气豪放的江湖儿女之中,就他一个人西装笔挺、正襟危坐,偶尔害羞地用广州式普通话回应一下大家,完全就是路过的异类,哪有半点成都气质?

         其次,是江树的《成都,爱情只有八个月》,而这,就更是一个笑话。当时的江树在一家木桶制造商当个什么头头,该厂家以专供全国各地桑拿中心的木桶起家,而桑拿中心在中国最初是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大家都心里有数。江树有天忽然雄心勃发,决定学着Zippo打造自己的“木桶文化”,很不幸的是,一写就一不小心写成了桑拿业界的Se情故事;而更不幸,江树确实是成都人,并且是个地道的“成都混混”,于是,这些故事就全部都发生在了成都。好玩的是,此木桶企业是国内现在最大的木桶制造,出现在浴室的频率相当高,以至于,每次,我只要看见谁家浴室里摆着此牌子的木桶就哑然失笑。

         再接下来便是文迪的《成都粉子》。在我持续了近10年的酒局生涯中,从当年的文化路到现在的小房子,我几乎压根就没见过文迪和某粉子缠绵火热,更别说,和某群粉子了。我们都承认他是绕粉子的高手,只是,仅限于理论。

         今天收到一篇稿子,说丽江是被暧昧绑架的城市,照此说法,成都便是被暧昧文学成功包装、营销的祖宗了。

  • 2010-03-01

    末班车 - [专栏]

       

        七月,是我们身后那个渐行渐远的小村的名字,下一个,我们想要去的地方,叫八美。

        这两个地方是我邮购的新娘,对它我一无所知,仅仅在地图上看见了美丽的名字,就千里迢迢、就欣然前往。

    我总是这样旅行,没有目的,没有预设,不知道结果,把自己丢入随机性,忘记身份,忘记和本能无关的一切。

        村里没有人知道为何叫七月。是因为七月流火吗?可西昌的夏天,哪里都是火热的天气,不独这里。村子很小,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老婆婆们聚集在村口的小坝子里绣花,绣出缤纷的围裙、彝族大摆裙、还有鲜艳的头巾。我买了一条还带着体温的头巾,然后,你帮我戴上,我笑颜如花,是你新娶的彝家姑娘。我们去村后那个早已破落的教堂,写下誓言,然后,把它们都放进旁边的字纸炉里,燃烧干净。

         这是个魔幻的小村,老人、鲜艳的裙子、只剩下一面墙的教堂,还有那个不知道年岁的字纸炉,奇怪地融合在一起,模糊了时间和空间,也模糊了我们的身份。我很想在这里住下来,守着字纸炉,每天,把写给你的信放进去燃烧成另一个故事。

          可很显然,我必须离开。

          我们错过了每天只有一班的车,于是,一直走,走到山脚下的大路上,才可能离开七月。终于走到大路的时候,太阳在不远的地平线上清晰跳动了几下,就不见了。视线里,只剩下了路边的这个等车的小棚子,公路已经开始一点点变短、模糊,和大地渐渐融为一体,我们不知道还有没有车,会经过,会带我们离开。

        那一刻,一种竭力掩饰的兴奋忽然开始在我的皮肤下涌动,挤出一层细密的汗水。我喜欢这样的、毫无征兆的突然,甚至,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就那样,牵着你的手,从以前的生活里走出来之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从明眸皓齿到白发苍苍,一直走在没有人认识的路上……唯有在这样的路上,才有足够的空间安放爱情。

        我们的爱情,之所以寂寞,是因为浩大的城市容不下。

        当然,这只是我隐秘的幻想,是我不敢告诉你的贪婪。

        当这个幻想随着夜幕的缓缓降临眼看就要成为现实的时候,远处,汽车的灯光扫了过来,中断了一切小说的开头。

    上车,坐在了最后一排,我回头,透过车尾追赶的黄尘,再一次看见了路边的那个黑色的小棚子,有一个我们,已经被留在了那里,他们欢天喜地地往七月跑去,我知道,那是我在那么美的名字指引下到这里的目的。

    而我们,当旅行结束,便会回到城市,按着固定而熟悉的道路循环,直到分开,不会再记得那个暗含了无限可能性的一个黄昏。

          这才是生活本身的模样。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但是却如同一切都未发生过一样,生活的水面依旧平静无波,水淹过激情的残骸,那是生活河流中意外落下的陨石,不留下一点可供凭吊的火星。

     

  •  

    其实,我从未真实地经历过元宵花灯,仅存的关于游园灯会的记忆至少要前推20年到孩提时代,所以,当我这个夜晚,在济南遍寻花灯而未果时,这个举动就显得无比矫情。

    只是,矫情也就矫情了吧,朱自清说,到底是想江南了。他比我更矫情,写了一大堆荷塘月色,不过是因为怀念江南。当我从草长莺飞的南方忽然遭遇北方未完的冬雪天,并且是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时,我关于羽纱飘摇、笑语盈盈、暗香浮动、灯影婆娑的元宵花灯的矫情,也情有可原吧。说到底,还是想念南方了,以至于,我臆想出来一次次元宵节的灯下寻花、醉步觅香……陆游说,二十余里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是不是也被元宵节的花灯灌醉了呢?所以在相隔几里的两个地方绕了二十里。

    关于元宵灯会,除了初绽的春花、浮动的灯影,还有什么记忆,让我如此纠结?哦,我想起来,是太平,那个让我和丁丁在大清早哭得昏天黑地的小太平。

    14岁的小太平,那一年,她遇见了薛绍,在长安灯市。
      即使在很多年后,那一幕,依然是我反反复复看的一幕。反反复复地看着哭哭啼啼的小太平忽然就揭开了那一张面具,当薛绍的眼充满善意地看着她时,泪水还挂在脸上笑容却已经开始绽放;却也放得迷茫,只因那过分的、突如其来的惊喜从各个角落淹没了她,笑容根本还来不及在脸上全面展开,更多的一片由于包含的内容太多而出现的霎那的苍白。

    在那张昆仑奴面具背后的脸,是她生下来从未见过却在见第一面时就会知道她一生都是在为之等待的脸。

    这样的想象无疑是蛊惑人心的。天定,是一件多么令人羡慕的事啊——天定是由不得你选择的,是你一生下来就注定的;不对,不是由不得你选,是它出现时,你根本没有想过要选。他是你唯一遇到的,也是从遇见的那一刻就被他全然击中的那个人,除了跟随他,你想不出还有什么值得你为之倾狂。

    而我们的问题恰恰在于,自以为是的选择权太多,却又都够不上“天定”的分量让你放弃挣扎和抵抗。

     

    这个夜晚的济南,花灯在天空。一声声轰鸣,一片片的夺目的灿烂,一次次美到极致的绽放,最后,夜空漆黑一片,万籁俱寂,寻芳无处。

  • 2010-02-09

    旅行试金石 - [专栏]

       

    某个连续加班的半夜,我恶狠狠地把QQ签名改成,“去尼泊尔过春节,然后就不回来了”。用关于旅行的幻想,尤其那种漫无尽头地飘荡在路上的旅行,来安慰自己的举动,是这么多年,每每工作到崩溃时,我屡屡使用的方法。

    谁知翌日打开QQ,噼里啪啦冒出一堆留言。

    A男丢了几千字的、关于尼泊尔地理气候交通货币住宿景点等等的资料给我,后面只附了一句话:“你还是先研究清楚再决定哈”;B男兴高采烈地说,很好很强大,如果你真不回来了,明年我就去找你玩;C男说,去尼泊尔不如到美国来找我;D男斩钉截铁地说,你给我老老实实呆在成都,发什么疯……

    我看着这些留言,哭笑不得。这ABCD在外人看来,都是和我“暧昧”着的男人,我虽然心里清楚那不过是旁观者的隔雾看花,不过,我这儿实在贫瘠得慌,有这几朵虚幻的花开开也不错,甚至,有时候,我也会发花痴地想想:会不会真的谁可以和我暧昧一下呢?嗯,我一贯善于自欺欺人。而现在,这一大堆回复,瞬间就把之前的“雾”吹得烟消云散。

    A是某任前男友。在那几年里,他一直兼任着我的GPS、财务管家、生活顾问等重要角色,永远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看我疯看我闹,然后等我折腾够了时再平静地出现替我收拾烂摊子;如果收拾不了,他会躲开,他承认自己的软弱,承认我的危险,他从不把自己置于风口浪尖,所以,当我们终于要去面对解决不了的难题时,我说,要不要赌一把?他说,不要。于是,我们分开。这么多年了,他依然是我生活的旁观者,理智得一如既往,自然,“暧昧”这个词是不在他的语言体系中的。

    B是我的玩伴。我们一起喝酒看演唱会一起半夜在城市里乱窜寻找一顿美味的宵夜一起看电影逛街发呆……闺蜜们觉得我们已经不算是“暧昧”了,基本上就是恋人,问题是,我们之间从来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火花,有的全是儿时和伙伴一起玩“扮家家”般的欢乐的感情。我有时候也很八婆地想,是不是他,以及我,都把感情藏得太深,不敢表露,而这条回复充分证明,我确实很八婆。

    C男一贯强势。曾经有段时间,我们貌似要“暧昧”了。然后,他忽然要出国,在临走前一个星期,他一副命令的口吻对我说,和我去美国!我当时就懵了,这“暧昧”还在貌似阶段,我怎么就要和你奔赴千山万水了?他从不给我选择的空间,在他的认识里,服从是女人的天职,然后,享乐是女人的任务,显然和我是两路人,现在看来也一点没变。

    至于D,一听那口吻就没拿我当外人,兄弟那么多年,估计在他那里,我的性别已经模糊了。

    一路排查下来,ABCD的定位都清晰无比,一点暧昧的影子都没有。我正在郁闷,老妈在QQ那头发火了,“春节你给我乖乖呆在家里。别打着旅行的旗号东躲西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在想什么?”“你不就嫌我们唠叨得你烦吗?平时工作忙不回家就算了,这过年过节的,你还想跑?我们就唠叨,你那么大个人了还不成家,还不准我们唠叨了不成?今年你就老老实实给我回来相亲,你几个姑姑都帮你联系了几个人……”

     好吧,这年啊,果然是“年关”。

     

  •  

    才深秋,北方就寒冷刺骨。那个早上,我和姐姐在太原火车站,她穿了我们两个人的外套出去买早饭,而我守着一大堆行李,啰嗦着双手在日记本上给一个人写信。两周前,我和那个人一起吃过一顿饭,去过庙里烧过一次香,在一个水吧谈了很久宋词……然后,我就开始心慌意乱。我文艺腔地把此种情绪归结为“流浪强迫症”,我以为是自己在城市里呆的时间一长就会犯的毛病,于是,拉了姐姐远行。事实上,那时,离我从香格里拉回成都才不到两个月。

    当我用歪歪斜斜的字填满那张纸后,我才忽然发现,自己急于出游并不是因为什么渴望自由,厌恶城市,而是出于保全自己的本能——我清楚地知道一场爱情对我意味着什么,我总是明明白白看得见那个结局。所以,每次,爱上之后,我的第一个反应,便是离开——身体总是遵循着最动物性的警觉,在我的心不顾一切的时候,它作出最原始的逃生本能——离开危险。

    那封信写完之后,被我寄给了自己:那些浓烈却又充满畏惧的感情,我害怕会灼烧到对此还毫无准备的那个人。

    两天之后的某个黄昏,我走在平遥空无一人的街上。10多年的平遥,是依然可以用苍凉来形容的。一过了6点,老城区的街上就基本见不到人,只剩下孤零零的几个暗红灯笼,在屋檐下、在寒风里飘摇,照得一条街鬼鬼绰绰。偶尔走过一个推车的人,车前挂一盏忽明忽暗的油灯,车上堆着一些食物,沿街叫卖,那声音悠远而悲伤,被风一吹,就散落成年代久远的故事,撒了满街。那是第一个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秋天,北方的秋天,对于一个一直生长在南方的人来说,北方的秋天才是秋天,而南方的秋,不过是夏季长长的尾巴。

    那晚,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公用电话,没有经过思考,拨出了他的号码。我说,我在平遥,他说,嗯,昨天交了班费,我帮你垫上了,回来还我哈。好吧,那时我上大学,他是我的班长……然后,这个故事,断断续续,在我的生命里持续了近10年时间。我依然经常离开,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寄回一张明信片,给他,也给我自己,我喜欢那些并不精致的邮戳,它和我的感情一样,执着而笨拙。

             这个冬天,我生活在了北方。10多年前,那样一个记忆深刻的早晨,变成了常态。每天走在寒风中的时候,都有强烈的念头——回到我温暖的南方,而原因,和10年前一样。

    原来,爱,才是我流浪的原因。

    这些话,是说给那个叫ClodWind的人听的,很多很多年之前,我的第一个IDwanderwind,一切都是宿命,是逃不掉的咒语,碎碎念,如影随形。